1、机车、车辆防溜、防火规定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榆北折返段机车、车辆防溜、防火规定。1.2 本标准适用于外勤司机和专职以及义务消防工作的有关人员。2 防溜的规定2.1 段内调车作业严禁溜放和手推调车。2.2 段内停放的机车车辆必须实施防溜措施,外勤司机负责监督检查。2.3 运用机车的防溜工作由乘务员负责,外勤司机监督检查。2.4 库内车辆防溜工作具体由外勤司机监督检查。2.5 停放的内燃机车,必须拧紧手制动机,铁鞋防溜,小闸制动。2.6 电力机车的防溜工作,由北机地勤人员负责。2.7 对折返段内停留车辆施行两头防溜,防溜铁鞋放置在防溜方向车辆轮下。2.8 段备内燃机车的防溜工
2、作由外勤司机负责。2.9 铁鞋编号为南 1-1,南 1-2,南 2-1,南 2-2, ,南 3-1 南 3-2,北 1-1,北 1-2,北 2-1,北 2-2,北 3-1,北 3-2,分别用于 1 道、2 道、3 道南北两端防溜。2.10 铁鞋保管按段细规定办,由外勤调度员负责。交接必须交清铁鞋放置股道位置,并标明在线路占用板上。2.11 1、2、3、4 号扳道房各配备铁鞋 2 支,编号为扳 11 号、扳 12 号、扳 21 号、扳 22 号、扳 31 号、扳 32 号、扳 41 号、扳 42 号,由扳道房扳道员负责保管。2.12 铁鞋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丢失,扣责任者当月生产奖金。3 防火
3、规定及性质机构3.1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生产,行政管理计划,做到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3.2 车间相应的成立义务防火工作领导小组。3.3 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车间主任、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各工班长组成。4 工作职责范围4.1 车间义务消防员要负责段内所有初起火灾地补救工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4.2 要坚持巡回检查制度, 执行“抓小放大”“预防为主”的方针, 定期做好消防器材的检查、及时更换不良器材。并搞好车间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做到重点岗位人员熟练灭火器的使用。4.3 坚持每月要召开一次防火工作会议,对于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要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并积极处理。4.4 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增强消防意识,爱护消防设备和器材,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工作。5 检查与考核5.1 本标准按第 2、3、4 章内容进行检查。5.2 本标准按折返段规定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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