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通则1 目的1.1 为保障进入接触轨(供电第三轨)区域人员的人身安全,加强人员与设施的安 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员与设备的安全事故,确保员工与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系 统设备的正常运转、客车行车和调车安全,依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安全管理 要求,特制定本通则。2 范围2.1 本通则适用范围为公司范围内正线、 辅助线及车辆段、 停车场内所有线路为接 触轨供电的接触轨供电区域。2.2 适用于进入 DC1500V 接触轨区域的的所有人员(含本公司员工及外部人员) 。3 定义3.1 接触轨:供电第三轨,供电电压为直流 1,500 伏(DC1,500V)。3.2 接触轨区域:安装有接触轨
2、的轨行区,包括正线、辅助线、洗车线、试车线等 包含接触轨设备的区域。3.3 外部人员:本公司以外的相关工作和访问人员。3.4 外部作业人员:从事安装、调试、维护等作业的外部人员。3.5 大风与台风:以深圳市气象台预报或实时报告为准。4 职责4.1 安全技术部4.1.1 负责对乘客的接触轨安全宣传工作。4.1.2 负责监督本通则的执行情况,并应定期完善本通则。4.2 培训部4.2.1 负责本通则的培训与考核,组织安排本公司员工及外部作业人员的接触轨安 全教育。4.2.2 负责本通则的培训合格证发放,颁发接触轨区域员工的接触轨安全培训合 格证及外部作业人员接触轨区域作业培训安全合格证 。4.3 车
3、务部4.3.1 负责车站对乘客的接触轨安全宣传工作。4.3.2 根据接触轨区域设备、行车的特性,制定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4.3.3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熟悉相应接触轨区域的现场情况。4.4 车辆部4.4.1 根据接触轨区域设备、行车的特性,制定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4.4.2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熟悉相应接触轨区域的现场情况。4.5 维修部4.5.1 根据接触轨区域设备、行车的特性,制定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4.5.2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熟悉相应接触轨区域的现场情况。4.5.3 负责制定接触轨区域安全行走线路图 。4.6 各部门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并落实本通则。4.7 员工4.7.1 每位员
4、工都有学习本规定的义务,必须严格执行本通则。4.7.2 有责任制止违反本规定的行为。5 接触轨安全教育5.1 接触轨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本规定和接触轨基本知识。5.2 本公司员工接触轨安全教育5.2.1 接触轨安全教育纳入三级安全教育的公司级安全教育。5.2.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接触轨区域员工的专项接触轨安全教育及考试,合格者颁 发接触轨安全培训合格证 。5.2.3 对于刚开始参加上线作业的人员;职务或工作单位变更,但仍从事上线作业的人员;中断上线作业连续 6 个月以上,重新从事该工作的人员,事前要进 行专项接触轨安全教育及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5.3 外部人员接触轨安全教育5.3.1 所有需要进
5、入接触轨区域的外部人员在进入接触轨区域之前必须接受接触 轨安全教育。5.3.2 培训部负责外部作业人员的的专项接触轨安全教育及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 接触轨区域作业安全培训合格证 。没有取得接触轨区域作业安全培训 合格证的外部作业人员禁止进入接触轨区域。5.3.3 进入接触轨区域前,外单位施工负责人(含调试作业负责人)负责向作业组 成员进行接触轨安全交底,负安全监管责任。5.3.4 非运营期间临时任务、 参观人员需进入接触轨区域时, 主办 (或配合)部门 负责接触轨安全交底,进入接触轨区域的人员必须服从现场配合人员的指 挥,严格遵守本规定,配合人员负安全监护责任。6 接触轨安全管理规定6.1 通
6、用安全规定6.1.1 未向行调(或 DCC 值班主任)请点并办理书面许可手续,禁止任何人进入接 触轨区域。6.1.2 进入接触轨区域必须严格按照接触轨区域安全行走线路图行走。 6.1.3 进入接触轨区域的本公司人员必须持有接触轨安全培训合格证 ,外部作 业人员必须持有接触轨区域作业安全培训合格证 。6.1.4 所有进入接触轨区域的人员(包含客车及工程车司机)必须穿绝缘鞋(或绝 缘靴) 。6.1.5 必须假设接触轨经常带电。在未能确定接触轨是否断电的情况下,进入该区 域人员应小心触电,如需进行维护施工,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电或者小心 施工。6.1.6 任何人员及(或)所持物件(经检测合格的绝缘工具除外)与带电接触轨的 距离不得小于 700 mm。6.1.7 如果人员及(或)所持物件(经定期检测合格的绝缘工具除外)与带电接触 轨距离小于 700 mm,接触轨必须停电并验电接地,同时分段隔离器隔离并采 取上锁保护。6.1.8 未向行调(或 DCC 值班主任)请点并办理书面许可手续,不得在接触轨设备 7 米范围内使用起重机。6.1.9 运营期间特殊情况下需要接触轨停电时,由当事人(站务人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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