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安全月报制度第一条为规范*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突出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特制订*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安全月报制度 。第二条安全月报是各施工单位月度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安全工作计划、安全重大事件、安全工作亮点、安全技术经验等方面的总结和综合反映。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必须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填报和报送工作。第三条*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安全月报应于每月的 22 日中午前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报送到所属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处,经总监办审核确认后,由安全监理工程师报送至*公司安全部。第四条*高速公路施工单位于每月的 23 日中午前将经总监办审核确认的安全月报(纸质版)分别报送*公司安全部和总监办。安全月报(纸质版)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档,两份报送,均需加盖公章。第五条*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安全月报主要内容详见后附件。第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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