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安全月报制度讲解了为规范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突出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特制订该制度。安全月报涵盖了各施工单位月度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安全工作计划、安全重大事件、安全工作亮点、安全技术经验等方面的总结和综合反映。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必须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填报和报送工作。安全月报应于每月的 22 日中午前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到所属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处,经总监办审核确认后,由安全监理工程师报送至公司安全部。每月的 23 日中午前,施工单位需将经总监办审核确认的安全月报(纸质版)分别报送公司安全部和总监办,安全月报(纸质版)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档,两份报送,均需加盖公章。安全月报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安全月报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施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劳务分包单位。该制度旨在确保各施工单位能够系统地报告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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