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部车辆运输中的安全规定及措施一、严禁驾驶员带病、车辆“带病”运输作业。驾驶员长途运输每天不得超过 6 小时,两个司机不得超过 12 小时,确保运输安全。二、驾驶员在行车前、行车中禁止饮酒,杜绝疲劳驾驶,在行驶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三、对拌合站的分解部件,超高、超长、超宽、超重部分装运时要求再次分解,对确实无法分解的要办理有关手续,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装运。四、在装运现场及运输途中要及时瞭望、规避空中的障碍物,如:电线、通讯电缆、绳索、桥涵、门楼及广告牌等。五、在行驶中对不明路段、路况(如:乡村路段、山区弯道路段、河床临时路段、塌方后临时修建的路段及进出现场临时修建的路段)驾驶员要下车观察,必要时要有一人在前引导通过。六、在行驶途中要对车辆及所拉货物的捆绑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如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及时报警求助。七、 对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事故视情节对驾驶员处以 100-2000 元的罚款。八、谁让驾驶员违规拉运,如造成事故谁承担责任并处以 100-5000 元的罚款。九、为了确保设备及所有车辆转场的安全,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年终进行安全评比,未发生大小事故者,板车司机奖励 3000元,卡车司机奖励 2000 元,其他车辆司机奖励 1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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