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3 ,大小:12.87KB ,
资源ID:54220     下载积分:0.98 金币    免费下载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down/5422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自卸车安全操作管理规程.docx)为本站会员(安全文库)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发送邮件至31697677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自卸车安全操作管理规程.docx

1、自卸车安全操作管理规程一、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安排。1、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请假、无故不上岗,每个月只能请两天假,而且不能连续请两天,如情况特殊需连续请假的必须生产部主管审批。2、 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可通过电话向车队长请假,工作由队长统筹安排,而后回来必须补请假条。如未经允许则为旷工。3、 未通过请假手续而没有上班的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天绩效工资和计件工资外,罚款 50 元,一个月内旷工三次以上或者两个月内旷工 5 次以上的,除进行相应处罚外视为自动离职处理。二、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规定和打卡制度。严禁叫人代打卡和替人打卡,未经当班管理允许不得私自提前下班和中途擅

2、自离岗。1、 严禁迟到或者早退,如果出现迟到或早退确按离开工作岗位时间和绩效工资评估。2、一个月累计迟到或者早退超过 30 小时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处理并和每天的绩效工资计件工资挂勾。三、 加强工作责任心,上班时下班后认真做好车辆检查和保养工作。1、 每天的工作以轮班为基础,保养以维修计划为准则,以轮流保养为根本,做到能驾驶、会保养、会检查、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2、下班可提前 20 分钟加油吹空气滤清和处理车辆发现的问题。上班的人员可直接检查车辆开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排除故障隐患或报告当班管理和车队长。3、 每天下班所有车辆包括铲车全部停放在 12 车间向西边方向停放,以防打不着火时可有利于接

3、火。四、 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自卸车操作规程,消除麻痹大意思想,严防事故发生,各车辆在需要对方让行时必须打喇叭示意。五、厂区内行车时严格控制车速, 在离目的地 500M 时减缓车速行驶,所有车辆不得超过十公里。六、对管理安排的工作有不同见意和意见要及时和当班管理员进行沟通,严禁消极抵触、顶撞管理,带情绪上岗开赌气车。七、 上班时间严禁醉酒驾车。八、 每天工作前检查车辆1检查燃油、冷却水及润滑油情况。2检查行车、驻车制动可靠性。3检查空载时汽车系统运行情况。九. 起步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保障后,先鸣笛,后起步。2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3起步时不得突然加速,应平稳起步。3改变行驶方向及变换驱动操纵杆必须在车停后进行。4运载物料时,应保持动臂下铰点离地面 400mm 以上,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送物料。十. 车间装卸作业1、自卸车应与装载机配合工作,行车前应检查燃油、冷却水及润滑油情况2、起步前先察看车斗举升开关或操作杆是否在断开位置,同时观察道路是否畅通并发出开车信号,以一挡起步。再从倒车镜或驾驶室后窗查看确定车斗无异常后,方可换二挡、三挡进入正常行驶。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