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校安全管理制度一、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驾校教练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二、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三、定期组织安全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道路安全检查,针对教练员、驾驶员在行车训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把不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中。四、自觉服从驾校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学院、驾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五、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 ,确保“四良”(制动、转向
2、、灯光、信号良好) ,“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六、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七、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车辆。八、消防器材及设施有专人负责保管,谁保管谁负责,定期检查,保证有效,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并做好检查更换记录。九、严禁车辆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十、 定期对车辆实行保养检查制度, 确保运行车辆始终处于技术状况完好,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工作。十一、作好车辆事故的处理工作,对事故的经过、调查、及交警部门的处理意见要记录在案,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十二、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帐,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年度大检查,成立安检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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