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第一二六条 各车站要严格按照交通部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管理,要按要求设置和完善安全服务设施,车辆进出口及停车坪要有交通标志及停车标线。候车室和行包房必须张贴“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上车”的标语和宣传画,广播、宣传栏要宣传安全乘车常识,要实行站务封闭作业,发车区和停车场要有引车员,要严禁行人过往,保持良好的安全乘车环境。 第一二七条 各车站要在候车厅、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开辟安全告知专栏,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旅客的监督。 第一二八条 坚持实行车辆安检合格发班制度,配置必要的安检设施,配齐专职安检员,车辆安检员必须参加培训,持证上岗,在对车辆安检时要对照江西省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
2、查报告单所列内容严格把关,尤其对车辆的制动、传动、转向、灯光、刮雨器、轮胎等安全部件更要仔细认真检查。第一二九条 站内应设消防栓,配备足够齐全有效的灭火器及有关消防设施,并布局合理,使用方便。第一三 0 条 各车站要认真贯彻“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即:1、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 ,无关车辆不进站。2、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同时,还要做到司乘人员不系好安全带不出站,要向旅客宣讲“安全带生命带”的意义, 要求旅客自觉系好安全带。 第一三一条 乘务员操作规程
3、 1、发车前要对旅客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安全乘车常识及安全告知内容,公布安全监督内容和安全监督举报电话,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2、旅客上下车时,乘务员要宣传安全注意事项,维持秩序,先下后上;车未停稳时,不许开启车门和上下车。无论何时,旅客不能自己开启车门。3、客车行驶当中,请旅客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驾乘人员要严格执行行车纪律,不准相互闲谈,并教育旅客不要与驾驶员闲谈及做妨碍驾驶操作的动作。4、途中照料旅客,维护乘车秩序,并协助驾驶员做好应急安全处置,认真清点人数,严禁超载、防止漏乘。在车辆行驶中报告车辆异常运行的相关信息,如遇到治安事件、乘客突发疾病等。5、对精神病患者及醉酒人员必须要有人护
4、送。否则,不予乘车。对恶性传染病患者,一律不准上车。6、严禁旅客在车上吸烟,并认真进行行李安全运输的宣传、教育和必要的检查,防止旅客将“三危”物品夹在行包中携带上车。7、车辆在运行或停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驾乘人员要自己带头并组织未受伤(含轻伤)的旅客把受伤较重人员抬出车外,并迅速通知救护单位派车救治;同时,要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车属单位,请求派员处理。8、旅客乘车期间,因摔、夹、挤、颠等情况造成伤亡时,乘务员应妥善处理,并与驾驶员商量,迅速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并向车属单位报告。9、旅客在乘车途中发生急病时,乘务员要动员旅客让出座位供患者躺卧,同时要与驾驶员商量,将车开往医院使病人
5、尽早得到抢救治疗,并及时通知患者亲属或单位派人到医院照顾病人。 第一三二条 站务员操作规程 1、 信号指挥应班车辆安全入库;2、查验应班车辆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驾驶员资质(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 ,客运线路牌、道路运输证、行驶证;3、查验人员应按该车核载旅客座位数进行验票,不准验超载票;4、站务员根据应班车辆合格的安全例检单,开具行车路单和运量单;5、行车员根据开具的行车路单和运量核对应班车辆实载人数;6、行车员对即将发班的车上旅客进行安全提示;并公布安全监督举报内容和电话。7、信号指挥发班车辆安全出库;8、售票人员严禁售超载票;9、站务人员有责任对站内“三品”进行查堵。第一三三条
6、“三品”检查员操作规程 1、每天适时开启安检仪,对旅客携带的各种物品进行检测,没有安检仪的要设置专门的危险品检查岗,配备专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行查堵。2、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工作时间,认真仔细的检查物件行李,不放过任何危险物品进站上车。3、要文明检查、礼貌待人,检查中发现可疑物品,要礼貌地要求旅客打开行李包检查。4、对查获的危险物品要进行造册登记保存,按规定进行处理。5、“三品”检查员每天要按规定认真填写“三品”检查登记表。第一三四条 车辆安检员操作规程 1、各客运单位(含客运站)必须按规定配齐车辆安全检验员,并参加省局质检员培训、考试,取得质检员资格证书。2、车辆安检员要坚守岗位,对参检车辆随到随检。3、对每部参检车辆必须要求上台检验,有防溜槽的要停在槽内,没有防溜槽的要塞三角木,以防车辆滑溜。4、车辆安检时,安检员必须按照江西省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的检验内容,逐项认真检验,对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项目,均必须按安检报告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填写和处理。5、对于检验不合格的项目要立即填写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告知单 ,待全部项目检验合格后才可开出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