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技术及档案管理制度遵照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车辆技术及档案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一、车辆行驶证年审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提前二个月制作车辆年审月度计划表,并安排驾驶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车管所年审车辆。车辆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备案。二、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车辆行驶证年审合格后,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原件及车辆技术
2、档案在审验到期当月到市交管处车管科对车辆进行年度技术等级审验。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及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单车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三、车辆维护与上线检测1、车辆二级维护货物运输车辆自车辆运行之日起,每三个月需对车辆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提前一月制作车辆二级维护月计划表报,并按计划安排驾驶员到具有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修理厂进行维护,并到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二级维护检测。二级维护上线检测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相关资料在二级维护到期 15 日内到交管处车管科对车辆二级维护进
3、行备案,备案完毕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二级维护合格证原件交驾驶员随车携带,合格证复印件、报修检验单原件、维修过程检验单原件及检测报告单原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2.车辆日常维护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必须对车辆勤保养、勤检查、勤调整,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驾驶员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个人无法排解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处理;超越自修能力的项目,由车辆管理人员联系修理厂修理。车辆在外出执行运输任务出现车辆故障驾驶员不能自行修复时,驾驶员要及时向车辆管人员报告,由车辆管理科安排救急或到就近的修理厂维修。车辆维修完毕后应将维修的相应资料交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
4、员将相关资料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并予以记录。三、车辆入籍、转籍、报废管理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入籍、转籍、报废管理工作。旧车入籍、转籍必须将车辆档案袋随车转入、转出并在单车技术档案上作好记录;新车入籍必须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内容;车辆报废须将报废证明放入车辆档案袋。从车辆开卢至车辆报废整个流程必须在车辆档案袋中予以体现并有据可查,有据可依。四、车辆档案管理1.车辆档案分类1)在户车辆档案2)注销、过户车辆档案3)在户车辆管理协议4)已注销、过户车辆管理协议;2、档案的归类、排列与编号1)车辆档案归为 4 类后,应把每份材料归入相应的类别中去。2)车辆档案归类后,每类中的材料应按一定的
5、顺序排列起来:即按照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从远到近,依次排列。3、车辆档案管理1)车辆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除档案管理人员之外,其余人员严禁动用任何车辆档案。2)档案管理人员对车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 如出现车辆档案丢失、泄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3)所有车辆档案一律用档案袋保存,一辆车一份档案袋。4)凡有车辆上户、过户、注销、报失等,新的档案内容应在车辆手续办完当天归入相应的档案类内。5)车辆档案资料内容:单车技术档案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二年内的二级维护资料原件(三单一证)、车辆照片、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保单原件、大修资料原件及大修单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押运证复印件等其它临时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要完善档案资料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6)车辆档案查阅:无关人员不得要求查阅车辆档案。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查阅车辆档案且需带离公司的, 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 查阅人填写 车辆档案借阅登记表 ,档案管理人员方可提供资料查询。4、档案保存期限与销毁所有已下户车辆档案在车辆下户之日起 12 个月后销毁,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销毁申请单,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销毁。审核、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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