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综合行政部要逐台建立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2)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车辆事故记录等。2、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不准开带病车、超速车和疲劳车,车辆管理人员要按时安排车辆进行维护保养。3、车辆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4、出车前、后的车辆必须进行例保项目检查。5、车辆换季保养必须按冬夏季节规定更换机油。6、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验收,在验收中如发现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报修。7、车辆二保、三保、大修时,由用车部门负责向综合行政部报计划,批复后送指定修理厂修理,修好后由用车部门与综合
2、行政部车管人员负责验收。8、车辆在修理过程中,如须更换超过规定的配件必须提前向综合行政部申请计划,批复后方可更换。9、车辆发生故障或在路上抛锚时,要及时与综合行政部取得联系,并准确说明故障原因,须修理部位及抛锚地点,以便及时安排得到处理。10、车辆年检或保险时由综合行政部负责年检和保险。11、车辆报废由综合行政部办理。12、车辆城区夜间停放必须按公司指定地点停放,外出车辆夜间停放时必须停放在正规停车场内。13、工程车辆使用部门要建立有关车辆的各类技术档案、台账(单车油耗、停车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安全检查、安全学习、安全教育、安全行车)及审核,报送公司综合行政部。14、综合行政部应及时做好机动车辆技术档案及相关费用台账(单车修理费、年检费、二维费、外加工费、使用油类及耗油量)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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