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厂内交通管理的目的、范围、责任者以及具体程序。该制度旨在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适用于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责任者包括保卫科、安全部和购销运输部门。程序内容详细规定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各级领导和职工需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驾驶员应保持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特别是在禁火区内严禁吸烟,无阻火器车辆不得进入禁火区。厂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避免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禁止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停留车辆,通过这些区域时需减速鸣笛,注意观察。行人应靠右侧行走,不得与车辆抢道,自行车和摩
2、托车不得进入厂区,进出车辆需接受门卫检查。道路上应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件,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不得损坏或搬动。车辆装载运输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特殊情况需事先联系主管部门并采取安全措施。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机动车辆有七大禁令,包括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超速开车、空挡溜车、设备带病运行、人货混载行车和超标装载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留现场,及时抢救负伤人员,并报告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卫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和检查,安全部门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厂内交通管理的人员和部门,特别是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各级领导、厂内职工、保卫科、安全部和购销运输部门。该制度为确保厂内交通安全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适用于各类厂内交通活动,包括车辆驾驶、行人行走、货物运输等,旨在预防和减少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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