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乳制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选矿厂石灰乳制备的安全操作内容及要求。本规程适用于选矿厂石灰乳制备工岗位。2 内容2.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前正确佩戴安全帽、防尘口罩、手套等专用劳动防护用品。员工着装必须要三紧;女工发辫必须盘在安全帽内,不准穿短裤、高跟鞋、拖鞋。2.2 石灰乳制备前,必须佩戴好专用防护用品,搅拌桶内加入水后,再加入石灰。2.3 石灰储罐、阀门、管道应保持密封完好,无泄漏。2.4 清理搅拌池石灰乳杂质时,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固定好梯子,并有专人监护,方可作业。2.5 吊运袋装石灰时,应遵守起重设备安全规程。2.6 严禁用湿手开关电器设施。2.7 开、停、检修石灰乳泵时,必须执行泵工安全操作规程 。2.8 操作过程中,带好防护眼镜,防止石灰浆溅入眼睛。2.9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洗手,皮肤接触石灰乳时,及时用清水进行冲洗。2.10 负责本岗位所属范围的环境卫生, 设备清洁卫生工作, 做到文明生产。2.11 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字迹清楚完好无损。2.12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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