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仓库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在仓库管理中的具体操作规范。该规程依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WJ9049-2005),详细规定了仓库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包括熟悉和掌握民用爆破器材的性能及灭火方法,严格执行同库存放和最大存量的规定,分类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先进先出,账物相符。规程强调了库区内严禁携带火种和穿戴可能产生静电的衣物,进入库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登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禁止入内。在收发产品时,库管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核对入库单和提货单,确保账账、账物相符。入库产品必须有验收合格证,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库管工作应达到“十二无”的标准,确保库内环境整洁、安全。库内产品堆放应符合相关规定,利于行走和搬运,通风良好,堆放稳固。入库的民用爆破器材封存标志应保持完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开封拆箱。产品应按生产批号堆放,不同规格的产品应分垛堆放。仓库内的主要通道和人行通道宽度应符合要求,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及堆垛之间的距离也应符合规定。民用爆破器材的装卸应按民用爆破器材安全装卸规定执行。民爆物品仓库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仓库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那些负责仓库安全管理和产品收发的人员。该规程对于确保仓库的安全运营、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适用于所有涉及民用爆破器材存储和管理的企业和机构。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