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网架设安全操作规程1 在无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临边架设或拆除安全网,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衣服、鞋子必须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2 作业应由作业班长或其指定的熟练人员指挥,并严格遵守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要求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必须有防止滑脱及坠落的措施。3 挂设安全平网时,其作业点的上方及下方不得有其他工种作业。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时) ,禁止进行露天高处架设作业。4 架设安全网作业使用的所有材料及材质,必须经过检查并符合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5 安全网的支撑系统,宜选用脚手架钢管,也可使用木或竹材料搭设。当使用脚手架钢管时,其材质应符合本规程第 7.1
2、.1 条的规定。使用木或竹材料搭设时,木杆的有效直径不得小于 70mm 并符合本规程第 7.1.3 条的规定;竹杆的有效直径不得小于 80mm 并符合本规程 7.1.4 条的规定。严禁使用不同材质的材料混搭。6 企业购入安全网,应分进货批次记录存档。记录应载明进货日期,供货商及地址、电话、产品名称及分类标记,制造商、商标及地址、电话,制造日期(或编号)或批号,有效期限,生产许可证编号及其他必须填写的内容,使用的工程项目名称以及使用时间等,以便发生问题时追溯。7 使用过一次以上的旧网调入其他工程使用,必须附其原始记录及其使用记录,并必须按规定进行耐冲性能检验和耐贯穿性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当
3、使用单位无此项检验能力时,应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检测单位进行,检验记录应留档存查。对超出产品有效期限的旧网,不得投入使用,必须做报废处理。8 首次使用的新网,在开拆包装物前应对包装物上的产品标志进行检查,产品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产品标志记载内容表明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实际使用用途不符的,不得投入使用。1 产品名称及分类标记内容符合使用要求;2 网目边长符合国家标准和使用要求;3 制造商名称及地址清晰;4 有制造日期(或编号)或生产批号;5 有有效期限且产品在有效期限内;6 有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7.13.9 安全立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用绵纶、维纶、涤纶或其他的耐候性不低于上述品种(耐候性)
4、的材料制成。2 同一张安全网上的同种构件的材料、规格和制作方法须一致。外观应平整。3 网的宽度不得小于 3m,产品规格偏差允许在2%以下。每张网的重量不超过 15kg。4 菱形或方形的网目,网目边长不得大于 80mm。5 边绳与网体连接必须牢固。6 系绳沿网边均匀分布,长度应不小于 0.8m,相邻两系绳间距应不大于0.75m。7 阻燃安全网的续燃、阻燃时间均不得大于 4s。10 安全平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 符合第 7.13.9 条的规定。2 网体纵、横向应设有筋绳,筋绳分布应均匀合理,两根相邻筋绳的间距不小于 0.3m。11 密目式安全立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 网目密度不低于 2000 目/100cm2。2 网体个边缘部位的开眼环扣必须牢固可靠,孔径不低于 8mm。3 网体缝线不得有跳针、漏缝,缝边应均匀。4 一张网体上不允许有一个以上的接缝,且接缝部位应端正牢固。5 不得有断纱、破洞、变形及有碍使用的编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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