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钢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1、行车操作前,必须先检查各操作系统以及限位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是否正常可靠。打铃后,方可送电,起停三次,进行试车,试车时吊钩上下应该吊有重物。确认所有限位,刹车性能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运物件。2、行车运行时,任何无关人员都不能停留在行车上。(检修者、检查人员除外,此时驾驶员应听从行车上的检查人员指挥)。3、上、下车应先按电铃,待行车停稳后,拉开联锁门方可上下,严禁跳车或翻栏杆。4、当行车操作时,电器设备已接电,因此,禁止打开启动装置、起动电阻、 配电盘等进行检视, 禁止拉触起动装置的通电部份与导电线进行检查,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时,电器设备本身应该断电。5、开车前应把各控制
2、器手柄都放在“0”位,改变方向必须把开关拉到“0”位,停车后再开动,严禁用开反车来代替刹车。6、禁止在钩子上或货物上进行人员提升或移动,严禁利用行车设备与地面人员开玩笑。7、行车吊物途中,严禁人员头上的重要设备上经过,不得与其他物相碰、撞、擦、拉。8、开车时必须全神贯注,认真操作,严禁在驾驶室抽烟,禁止将茶杯、书籍、报刊、杂志带进驾驶室,严禁在驾驶室里谈笑或做无关的工作,当班操作时,不准将脚搁起,超过开关高度。不准随意装拆电器设备。9、行车使用前应进行试刹车,试刹车应与地面人员联系,在平地和不潮湿的地方进行,高度不超过 0.5 米,严禁吊物时调整制动器。10、在正常使用中不得撞车、推车,两车相
3、近时应互相照应,需要推车时应经双方同意方可缓慢推车,防止受震。11、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 6 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夹轨器应夹紧可靠或用地锚拉紧,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12、有主、付钩的行车,单用其中一只钩子,另一只钩不准悬挂他物,链条的小钩应挂在链环上。13、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14、行车吊运时,吊钩必须提高到二米以上高度,行车运行时货物(包括空载)必须提高至超过运行线路上的最高障碍物半米以上高度,严禁吊物长期停留空中。15、 行车操作遇突然停电, 应拉掉源总开更关, 各操纵控制器手柄推到“0”位,通电后再按开车步骤进行操作。16、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可依靠“限位开关”停车
4、,以免限位开关失效,发生事故。17、行车吊运危险,如氧气瓶、油桶等,必须要有专用工具,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吊运。18、给机动车的驾驶员,必须等车辆停稳后才可吊运。19、新学开行车的驾驶员,必须要有有证老驾驶员在旁指导,严禁非行车工(检修人员试车除外)开行车。20、行车若遇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灭火器用完后,当班要更换新瓶。21、必须带电修理时,要通知值班电工,并要有专人监护。22、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趁着,要鸣铃警示地面人员避开,并在起升高度范围内,反复升降,同时开动大小车,选择安全地点把重物放下,并报修,严禁重物自由坠落。23、 。使用磁铁盘吊运,磁铁盘运行范围内不准有人停留,并做到超重、超大块不吊。24、行车驾驶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若发现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经了解清楚后,方可开车。25、使用起重机械十个不得起吊是:斜吊或斜拽;无人指挥或信号不明;挂钩不当;物件有尖锐楞角未垫好;重量不明或超负荷;起重机械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光线阴暗,视物不清;钢水、铁水过满或只有一个制动器;人站在吊物上或起吊物下。26、行车点检、检修、检查人员上、下行车时,当班行车工必须负责开、关连锁门。27、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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