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浇注工(钢)安全操作规程1、浇注前,应检查浇注场地是否平整、坚实、干燥、道路通畅;检查钢包、滑板机构、钢包内部是否完好。2、修理新包、装配塞杆、校直塞杆和出完钢水打座盆砖时,遵守修包工安全操作规程 ;浇注钢锭时,遵守铸锭工安全操作规定 。3、使用天车吊物时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满载的钢水包吊运时,必须前后各设一人监护,并由一人指挥,禁止他人接近或在附近停留、通过,所用吊具,按负荷使用,使用前须仔细检查。4、钢锭应在浇注坑内进行浇注。5、钢水包在使用前必须把钢包壁烤红。6、使用的各类工具,必须干燥,未经烤干的钢包、中注管不准使用,浇注前把钢包上的残渣打净。7、用来烧割钢包水口用的钢管,长度不
2、得小于 2.5 米。使用的胶皮管、钢管不准漏气,必须联接可靠。8、钢水化开后,任何人不准在钢槽下操作,防止钢水冲开出钢口造成烫伤。9、出钢后,如遇钢包上部往外流渣时,不得进行浇注,待处理稳妥,停止外流时再浇钢。10、浇钢时,钢包须对准浇口或中注管口,听从专人指挥;如遇跑火,采用造型面砂、干砂等措施堵塞,禁止用稀泥和水份大的砂子堵塞。11、浇注过程中,遇滑板关不住或关不严,钢水飞溅时,必须由一人正确指挥天车处理,其余人员迅速避开危险区。12、炉下正在放渣或渣罐盛满熔渣时,禁止任何人在渣罐旁站立或行走。13、渣罐要保持干燥,渣罐内的渣子达到五分之四时应更换空渣罐;吊运渣罐时必须用专用吊具。14、使用电动平车时,须遵守电动平车安全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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