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安全操作规程通则1 凡进入作业岗位的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2 工作前要检查工具、机具、吊具,确保一切用具安全可靠。3 各操作人员,对本岗设备、设施操作的按扭确认正确后,方可操作。4 严格执行“指挥天车手势规定”,并用对讲机配合指挥,注意自身保护,合理站位。5 任何人不准在吊车所吊重物下站立、通过或工作。6 挂物必须牢固,确认超过地面障碍或设备等有一定安全距离之后,方可指挥运行。7 指挥天车挂铁水包、废钢斗,必须检查两侧耳轴,确认挂好后,方能指挥天车运行。8 放铁水包要将座架卡入支架卡槽内,确认座好后,才能指挥天车摘钩。9 严禁废钢斗外悬挂废钢等杂物。外挂物清理好后方可起吊、运行。10 铁水包、钢水包中液面要低于包沿 300mm。11 高氧区不准吸烟或携带火种,煤气区不准人员停留穿行,需要工作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氧气、煤气管道附近,禁放易燃、易爆物品。12 转炉吹炼过程中炉前、炉后、炉下不准有人工作或停留。转炉兑铁及加废钢时,炉前严禁通行。转炉出钢时,炉后严禁通行。13 加压渣剂时应从炉嘴侧面加入,人员躲开,增碳剂不准提前加入钢包底。14 交接班时接班者未经交班者允许,不能操作任何设备。15 消防器材设有专人负责看管,严禁挪用、丢失或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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