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气割安全操作规范1、焊工必须持证作业,严格遵守焊接作业“十不焊”原则;2、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不得进行焊接作业;3、登高作业的焊工必须戴安全帽,挂安全带,并按规定穿戴好其它劳动防护用品。4、登高焊接必须备有盛放焊条及其它焊接工具的专用工具袋,焊接用的材料配件,工具等须离楼层沿边超过米以防坠落。5、焊接现场应设专人监护,并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6、气割作业前,应检查确认所使用的氧气,乙炔气导管完好无损,符合安全规定,其中氧气管为红色,乙炔管为黑色。7、作业前,应检查电焊电缆的完好无损,保证良好的绝缘效果,如发现问题应立即予以修补或更换,电缆线长度不宜超过 30 米 。8、电焊机接线柱及外露带电部位的防护罩不得任意拆卸。9、严禁利用建筑物内的金属结构,轨道,暧气设施,管理及其它金属物体电焊导线及电缆的搭电。10、所使用的氧气和乙炔气瓶,两者相距最短距离为 7 米 ,并距离明火最少 10 米 。11、焊接,切割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灭火种,防止事故隐患。12、焊接,切割作业时均应在下方设有承火铁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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