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包浇注工安全规程讲解了大包浇注工在操作过程中的具体安全措施。规程指出,在浇钢前,钢包回转台事故驱动系统的压力必须正常,否则严禁开浇。钢包烧眼时,操作工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禁止戴有油污的手套,禁止握胶管与烧氧管结合处,氧管长度不得短于1500毫米。浇钢过程中,大包浇钢工应密切监视包壁,发现包壁透红、漏钢或滑动水口失控时,应立即停止浇注,并迅速将钢包转到事故包位置。拆装滑动水口的液压缸时,必须确保回转台停稳后进行。钢包回转台旋转前,操作工必须与回转台上的人联系,确认其站稳扶好后方可操作。中间包到达浇钢位置后,方可启动滑动水口。用氧管烧大包流粘钢时,应避免氧管对着浇钢工,同时避免烧损绝热板。吊运大包盖时,必须使用专用吊链,并检查大包盖内衬情况,如发现内衬脱落,应立即停用。大包浇注工安全规程适用于钢铁生产企业的浇钢作业岗位,特别是涉及大包浇注操作的工人和技术人员。该规程为操作人员提供了详细的作业指导,确保他们在执行浇钢任务时能够遵守安全规范,减少事故风险,保障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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