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场工安全操作规程1 料场工接班后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钢丝绳、链、钢抓是否完好。如有损坏不得使用。2 挂吊用钢丝绳、钢链报废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超标准使用。3 挂吊钢丝绳时,不准将手伸入兜起的钢坯下取绳。4 使用天车吊钢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准超负荷使用。5 为防止天车超负荷和钢丝绳、链、钩断裂造成事故,料场 10 吨天车限制每次吊钢坯根数规定如下:165x165x3.2m,不超过 14 根;165x165x6m, 不超过 7 根;135x135x3.2m, 不超过 21 根;135x135x6m, 不超过 10 根;225x165x3.2m, 不超过 11 根; 225x165x6m, 不超过 5 根;165x280 x3.2m, 不超过 8 根; 165x280 x6m, 不超过 4 根。6 使用钢抓吊运钢坯时,钢抓必须抓在钢坯下沿部分,不允许抓钢坯表层起吊运行。7 卸车时注意钢坯放置情况。在电平车上指挥吊钢坯时,起吊前指挥人员与钢坯距离不得小于 1 米,并注意不要在死角的地方指挥, 应站在安全位置。.8 吊钢坯长短不一时,严禁撞电平车平台或其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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