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1 凡是从事焊接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技安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领取特殊工种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操作。2 焊接场所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消防器材。动焊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焊手续。3 动焊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设备、工具,凡是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备、工具,严禁使用。4 对存有残余油脂可燃气体和溶液的设备和容器焊接时, 必须首先进行检查,并冲洗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方可从事焊接工作。严禁在受压容器管道上进行焊接。5 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容器工作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有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设施。照明电压采用 12 伏,禁止在油漆、喷漆、涂漆、塑料的容器内焊接。6 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件都不准把线搭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 工作地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7 露天焊接必须设置挡风装置,以免火星飞溅引起火灾,在风力五级以上不宜露天焊接。8 在有易燃易爆物的场所或煤气管附近焊接时, 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的同意与煤气站联系好。工作时应采取严密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9 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采取防护措施,不准将工作线缠在身上,地面应有人监护。10 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才能离开。11 助手必须懂得电焊、气焊的安全知识,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12 焊接工作场地尽可能使用屏风板,避免其他人受弧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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