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鞋企业职业病危害双体系实施指南讲解了制鞋企业在生产活动中如何对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分级与管控。该指南详细规定了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和持续性改进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而言,该指南涵盖了制鞋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职业卫生档案等方面的基础管控措施。同时,还涉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运行及维护、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佩戴、警示标识设置等方面的现场管控措施。为了确保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该指南强调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并要求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制鞋企业职业病危害双体系实施指南适用于山东省内所有从事制鞋生产的企业,特别是那些采用皮革、橡胶、合成橡胶以及塑料、帆布、绳索、木料等材料生产靴、鞋、凉鞋、拖鞋及木履等产品的生产企业。该指南不仅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套系统化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方法,还为企业管理层和一线员工提供了具体的实施指导,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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