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讲解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背景、基本原则和具体实施方法。该办法强调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了从集团公司高层到基层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办法指出,各级领导机构和人员需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在安全受控的前提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此外,该办法详细描述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设置和职责,包括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重大安全专项检查、处理重大事故等。同时,还规定了安全环保部的具体职责,如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规划和工作计划、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各级各类人员,旨在通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全体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和管理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该办法不仅适用于集团公司的内部管理,也适用于各合资合作企业,这些企业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从而有效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以及集团公司财产的安全。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