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培训讲解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内容涵盖了多起因特种设备操作不当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案例,如2013年4月23日煤焦化公司苯罐车清渣作业中毒致死事故、2013年5月15日深圳罗湖区长虹大厦电梯事故、2013年4月23日当涂经济开发区蒸压釜爆炸事故、2014年3月2日铁运公司铁水罐车与叉车碰撞事故、2013年11月22日青岛东黄输油管道爆炸事故以及2013年8月31日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氨泄漏事故。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不足、缺乏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基本安全意识。培训还详细介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相关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定义、分类和法规依据。具体内容涉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定义和范围,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机构和职责。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培训适用于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制造单位、安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特别是那些需要操作、维护和管理特种设备的人员,如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梯维修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等。此外,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政府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参与特种设备设计和生产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也应参加此类培训,以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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