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 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GB5135.2-2003讲解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湿式报警阀、延迟器和水力警铃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规定。该标准的第4章和第6章为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推荐性内容。标准修订时参考了ISO/WD 6182.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要求和试验方法(2000年英文版)。与GB 797-1989相比,主要修改包括部分定义的调整、标准要求的细化、额定工作压力和公称直径范围的扩大、报警试验管路装置的增加、湿式报警阀间隙的要求、渗漏和变形性能的完善、蝶阀型湿式报警阀的要求、连接尺寸的补充、水力摩阻曲线的要求、报警功能的修改及压力开关的要求、水力警铃耐水性能的要求、部分要求对应的试验方法的增加、阀瓣主密封件移至附录、检验规则的修改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的增加。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 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GB5135.2-2003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湿式报警阀、延迟器和水力警铃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该标准主要面向消防设备制造商、安装单位、检测机构、建筑设计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旨在确保这些关键消防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火灾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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