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机构的设计类型及设计原则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是现代企业安全管理主体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现代企业安全管理活动中安全管理者行使安全管理职能,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组织保证。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宏观的安全管理机构还是微观的安全管理机构,它们的共同特征是由一批在社会分工中从事各种安全管理工作的、具有一定安全管理技能的、按照一定方式组织起来的人员集合体。这些人员(即安全管理者),代表安全管理机构行使安全管理职能,在安全管理机构中,根据分工都有一定的职位、权力、责任和义务。因此,具体地说,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是指在人员分工和功能分化的基础上,使安全管理者群体中的各个成员担任不同的职务,承担不同的责任,赋予不同的
2、权力,共同协作,为实现共同的安全工作目标而组织起来的安全管理系统。一、安全管理机构的设计类型从不同的角度,对众多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可以进行各种各样的分类。如按层次划分,可以分为上层安全管理机构、中层安全管理机构、基层安全管理机构等。管理学对于管理机构的划分,主要是从管理职能出发,目的是研究如何根据不同的管理对象,设计合理的机构,以有效发挥管理职能。从这个角度出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直线制此类安全管理机构的特点是,安全管理的全部职能由企业的各级领导人负责,不另设职能或参谋机构,最多在最高领导层配备少数职能人员,协助最高领导人进行安全管理工作。企业内各级组织只接受上一级领导人
3、的指挥。如图 31 所示。直线型安全管理机构结构简单、权力集中、职责明确、联系简捷,便于统一指挥,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它要求各级安全工作负责人具有较全面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能亲自处理全部安全管理业务。这种安全组织机构形式只适用于规模不大,职工人数不多,管理比较简单的企业。2职能制此类安全管理机构的特点是,企业内各级管理部门除领导人外,还建立相应的职能机构。这些职能机构在自己所管的业务范围内,有权向下级组织下达指示和命令。其结构如图 32 所示。职能制组织机构的最大优点就是将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按职能分工,从而大大提高管理的专业化程度,减轻各级领导人员的工作负担。但是,这种安全管理机构也存在缺点,下级负责人除了接受上一级的负责人的领导以外,还要接受上一级职能部门的领导。因而容易形成多头领导,使下级无所适从,不符合统一指挥的原则。所以,这种组织形式在理论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在管理实践中并未得到大的推广应用。3直线职能制直线职能制,又称直线参谋制。这种安全管理机构类型实际上是直线制和职能制的有机结合。其特点如下。企业各单位的负责人统一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并直接对上级负责。各级管理组织根据实际安全生产需要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职能机构。但这些职能机构是该级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参谋和助手,有权提出建议、提供信息、并对下级安全管理职能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但无权对下一级负责人发号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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