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事故分析和报告制度考核办法讲解了针对班组事故报告和处理的具体规定。对于发生事故而不汇报,选择隐瞒并私自处理的行为,规定责任人需参加矿“三违”学习班,同时队长将被处以500元罚款。区值班人员有责任对事故进行详细追查,并遵循“四不放过”原则确保责任明确到个人,若未能认真执行追查或责任划分模糊不清,则区值班人员也将面临500元的罚款。在确定事故责任时,应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并通过通报事故追查及处理情况,使员工能够从中吸取教训,促进安全意识提升。此外,规定要求各队必须组织学习事故案例,未按要求组织学习的班组,其队长同样会被处以500元罚款。事故追查结束后,应及时向区主要领导汇报具体情况及结果,区主要领导有权根据事故的影响程度,对原有奖惩措施进行调整。班组事故分析和报告制度考核办法适用于煤矿企业内部的各个班组及管理人员,特别是区值班人员、队长以及所有参与生产活动的员工。该办法旨在通过严格的事故报告与处理流程,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率,保障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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