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公司班组安全管理标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首钢总公司所有班组,包括行政班组,自然班组和 临时组建班组。第二章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第三条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第四条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长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第五条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摊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第六条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学徒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 1 人进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员的
2、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安全员开展好日、 周的安全工作。第三章 班组安全教育标准第七条 教育内容为:(一)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 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二)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三)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厂安全通则、职工安全守则;通用和相关 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四)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五)各种事故的处理、紧急救护知识;(六)公司及本单位的安全动态。第八条 教育要求:(一)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二)新职工、换岗职工上岗前必
3、须经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三)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已(未)遂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规程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 4 小时以 上。 其他休假在 7 天以上不满 1 个月的复工人员,复工前的安全教育时间必须 在 2 学时以上。(四)安全规程考试 100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独立操作。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账”,及时转递三级教育卡片。(五)对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 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1 周以后 1 个月以内复查。第四章 班组班前会标准第九条
4、 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检修)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并明确安全值日人。第十条 根据每一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季节变化,讲解安全注意事项;第十一条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第十二条 学习、抽考职工安全规程。第十三条 班前会情况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第五章 班组周一安全活动标准第十四条 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 1 小时,活动时间应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况,经车间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本周其它时间补上;第十五条 安全活动内容:(一)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工 作;(二)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 程;
5、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揭露不安全隐患和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第十六条 每次活动必须有发言。第十七条 对因故没有参加活动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并 在活动记录结束处加以注明。第六章 班组安全检查标准第十八条 班组长要组织进行班前和班中检查。班前检查可结合交接班进 行,对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交接, 有问题要交接清楚。各岗位在班前要对 所管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进行检查,包机人要对所包设备重点检查。班 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安全装置完好情况及设备是否有不 正常现象等。第十九条 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 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 使用。第二十条 值日人员应督促本班组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防用品,检查各岗 位执行安全规程情况,检查各岗位查出问题整改及上报情况。第二十一条 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应记入安全值日栏内, 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并注明整改情况和报告部门名称、接受报告人姓名及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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