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 冶炼企业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20 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元年,公司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 号)以及 XX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 安发20207 号)的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经过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了根本的好转,取得了一定成绩,消除安全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促进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为员工创造了较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现就今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一
2、、企业概况我公司是一个集采选还原铁粉于一体的企业,现有员工两千余名,总资产*亿元,辖三个矿区,矿石储量*万吨,下辖*个分公司和*个合资企业。现已形成铁矿石精矿粉超纯矿粉海绵铁一次粉二次粉和精矿粉超纯矿粉超纯超细矿粉橡塑同性粉橡塑异性粉磁性材料橡塑材料制品两大产业链条。主要产品有:铁精矿粉、还原铁粉、橡塑磁粉等共三大系列十余个品种。20 xx 年全公司生产精矿粉*万吨,上缴税金*万元,上缴费用*万元,两项合计共上缴*万元,为全县利税大户。20 xx 年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了工作总体思路:模拟市场学邯钢,适应市场求生存,确保安全增效益,提升质量占市场。从 2 月份起我公司一、二、四分公司矿山
3、和尾矿库相继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市、县安监部门复工复产验收,陆续开工恢复生产。1-11 月份我公司生产原矿*万吨,生产精矿粉*万吨。在受疫情危机影响下,精矿粉销售价格大幅度下跌,矿粉市场低迷,公司面临着前未有的困境,但在安全投入上仍未打折扣,1-11 月份共投入安全费用*万元,为安全生产工作夯实了基础。二、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公司健全了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其它领导为副主任,有关部室及各分公司经理为成员,职责明确,分工明细。各分公司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下设安全科,安全科下设安全组,从上到下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2020 年我们以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为目标,以安全教育培训为手段,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措施,以隐患排查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狠抓责任追究,形成全员参与、全方位管理、全过程预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公司认真贯彻年上级部门确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部署,积极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专项整治工作的预期效果,促进了公司安全生产的平稳进行,具体工作情况如下:1、部署、发动、宣传阶段(1)
5、成立机构明确职责根据市、县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公司专门成立了以总经理 XXX 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 xx 年专题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在全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方案周密、职责分明,制定了专项整治的范围、检查内容、整治方式和步骤。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各自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领导组成员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认真开展好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2)宣传动员提高认识为做好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动员工作,公司于 42月 28 日,召开全公司车间主任以上领导动员大会,并不定时对各单位的宣传动员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指导、督
6、促。各单位积极响应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动员会逐级传达,并周密安排和布置。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板报、标语、报纸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使全体职工认识到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格局,使所有干部职工都积极参与到本次专项整治的活动中来。今年 3 月份以来,严格按照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公司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3)安排部署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工作的方式明确规定为:按照分公司自查自改,总公司全面跟踪督查的方式,各分公司先以班组、车间自查,安全科全面排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对各分公司矿山、尾矿库全面跟踪督查。对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和重点都做了明确具体的安排和要求。今年以来,我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基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