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帽使用管理制度为确保我项目部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安全帽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根据集团关于重申购买和各劳动防护用品的通知和北京住总集团公司工程总承包部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暂行) ,制定本制度。一、安全帽的采购(一) 本工程所有单位使用的安全帽必须在集团推荐厂家合格名录中选购,禁止使用非集团指定厂家以外产品。(二)安全帽由材料部门统一进行采购。二、安全帽的使用(一)安全帽是职工个人重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办公室、库房和会议室除外),必须戴好安全帽。(二) 严禁使用安全帽的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下颚带与帽壳相连接、无帽内垂直净空间、受过重击、退色、有裂纹、超过
2、使用期限等不合格的安全帽。(三)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下颚带,保证各种状态下不脱落;安全帽的帽沿,必须与目视方向一致,不得歪戴和斜戴。三、安全帽的管理(一)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器皿使用;严禁用安全帽当坐垫使用;不得私自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二) 安全帽应妥善保管, 避免受挤压存放; 避免存放在酸、 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场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三)安全帽的使用期:玻璃钢安全帽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不得超过年半,塑料安全帽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不得超过年半到期以旧换新。(四)安监部门依据国家标准每年对安全帽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抽验不合格则
3、该批安全帽即报废。(五)安全帽应记入安全用品台帐。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应及时到材料部门办理领取或更换手续, 因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的丢失或损坏,应比照安全帽采购价格赔偿给予考核。重新领取安全帽,由材料科按成本收费方可重领。(六)新安全帽发下后,以前旧安全帽一律不得使用,更不得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数上交材料部门。(七)分包单位工人安全帽由用工单位自行采购。项目部不得外借。(八)材料部门负责安全帽的发放和待分配安全帽的保管。(九) 管理人员安全帽为红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帽颜色为蓝色,普通工人安全帽为黄色,安检人员安全帽为白色正面标有安检标志,参观人员为白色(标准)或红色。日常使用中不得随意更换其他颜色的安全帽。审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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