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帽、上岗证管理制度安全帽、上岗证管理制度1 1目的目的为了规范管理项目部全员上岗证、安全帽的佩带工作,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制订本程序。2 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管理程序适用于项目部及各二级机构的所有人员和外包工队人员。3 3职责职责3.1项目部综合办负责项目部全体职工上岗证的制作、发放工作。3.2项目部安全管理部负责项目部全体职工安全帽的配发工作。3.3项目部后勤保卫部负责安全帽的采购、管理工作。3.4项目部工程部负责项目部全体职工上岗证的佩戴检查工作。4 4工作程序工作程序4.1凡新调入施工现场及新入厂的人员和分包队人员,由计划经营部(劳资)通知安全管理部。4.2安全管理部组织对其
2、进行公司(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通知所属各专业工区和防保工区及分包队。4.3专业工区组织对其进行工地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考试,合格后将相关资料和岗位安排资料报安全管理部备案。4.4安全管理部审查并登记后通知综合办发放上岗证。4.5上岗证上标明人员的姓名,所属部门、岗位和编号,并附带人员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6上岗证的佩带4.6.1施工人员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带上岗证。4.6.2上岗证必须佩带于胸部明显位置。4.6.3上岗证由个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进行涂改,否则,按无证处理。4.6.4上岗证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到项目部综合办补办并交手续费。手续费为5 元。4.7安全帽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发放4.7.1新入厂人员在取得上岗证后,由所属单位的安全员到安全管理部办理手续后到后勤领用。4.7.2安全管理部根据上岗证号,对安全帽进行编号后发给人员使用。4.7.3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4.7.4安全帽不得私自转借他人或涂改帽号,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4.7.5安全帽损坏或丢失,应及时通过部门安全员报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根据具体原因按规定收取安全帽相应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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