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方法1.1 建筑施工中安全检查评价,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进行评价,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注:“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四口”系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1.2 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1.3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 100 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应为按
2、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1.4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1.5 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1.6 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 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1.7 汇总表满分为 100 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安全管理 10 分、文明施工 20 分、脚手架 10 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 10 分、“三宝”、“四口”防护 10 分、施工用电 10 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
3、10 分、塔吊 10 分、起重吊装 5 分和施工机具 5 分。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应按下式计算:在汇总表中各分项目实得分数=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分值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数/1001.8 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应按下式计算: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按各对应的实得分值之和/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应得满分的分值之和1001.9 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应为:专职安全人员与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的权数为 0.6,其他人员的权数为 0.4。1.1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应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保证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1 优良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 80 分及其以上;2 合格(1)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 70 分及其以上;(2)有一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必须在 75 分及其以上;(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在 80 分及其以上。3 不合格(1)汇总表得分值不足 70 分;(2)有一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 75 分以下;(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值在 80 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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