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委员会职责范围讲解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委员会作为全公司性的安全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该委员会有权对全公司任何单位、岗位、任何场所、个人进行检查和安全指导。其职责包括监督与安全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上级政策指示的贯彻执行;检查督促全公司各单位安全措施、安全规程、安全制度的执行;负责安排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安规、安制教育和考试;定期开展全公司安全大检查,不定期深入车间检查设备运转状况,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防护装置状况,防护用品使用状况等,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所在单位限期解决,并检查完成情况;督促发生事故单位的领导在指定时间内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事故,整理、收集事故原始材料,填写事故报告,参加调查分析,重大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和领导全公司性的安全活动,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不安全倾向;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使用符合安全卫生规程,并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影响安全的问题提出意见,要求解决。安全检查委员会职责范围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尤其是大型制造企业、化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等高风险行业的安全管理。该文件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委员会提供了明确的职责指导,有助于提升企业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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