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讲解了配电室与配电装置、现场照明以及用电档案的安全检查评定标准。在配电室与配电装置方面,规定了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并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配电室和配电装置的布设及仪表、电器元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备用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联锁;配电室应采取防风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在現場照明方面,照明用电应与动力用电分设;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在用电档案方面,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施工现场应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应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用电各项记录应按规定填写,记录应真实有效;用电档案资料应齐全,并应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特别是负责施工用电管理和安全检查的人员。该文件为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标准,有助于确保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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