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检查巡查制度一、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安部 61 号令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制订本制度。二、商场每月和重大节日期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部门必须每周对所辖范围进行一次安全自查,班组实行一日两查,库房一日三查; 各岗位职工每日自查。设备维修、管理、 各岗位值班人员,楼层安全治安值勤人员实行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安全巡查。三、每月和重大节日前的安全检查由商场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疏散通道,标志照明,出口,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三)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要害部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
2、度的落实情况。(四)部门周查,小组一日两查的落实情况。四、安全检查情况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 相关部门与人员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患未然,确保安全。五、部门周查,班组一日两查,库房一日三查,岗位职工每日自查的内容重点是:检查柜台内,库房内,疏散通道,工作区的电源、电器商品,门窗安全情况及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六、设备管理,维护。各岗位值班人员,安全治安执勤人员安全巡查,必须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巡查的内容:(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
3、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在位。(三)重点要害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四)各种设备、网络、线路的运行情况。(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六)收款柜,贵重物品柜是否有违规行为。(七)其它安全情况。七、安全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对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巡查情况必须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八、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律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 ,当场整改隐患或限期整改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相关部门和人员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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