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气锤安全检查说明1)空气锤的销楔、横销对事故的发生起着重要作用,在检查中一定要注意,以防弹出伤人。2)操作正确与工件模具完好是防止工伤事故发生的关键,要严密注意。1 设备检查1.1 上、下砧砧面的平行度应在 1:300 以内。1.2 上、下砧修复或复制时,高度不可任意改变,需符合设备设计规定。1.3 上、下砧无松动。上砧与锤杆的紧固杆销楔、横销,无松动或损坏。1.4 发现活塞断裂时,应及时停车检更换。1.5 锤杆杆身表面无明显的拉伤痕迹。1.6 两汽缸上盖(工作缸上盖和压缩缸上盖)由两个螺母锁紧,无松动。1.7 球形止回阀灵敏度正常,动作可靠。1.8 油泵运转正常,油量处于正常刻度范围内。1
2、.9 油路畅通,无泄漏和堵塞现象。1.10 脚踏杆或手柄与连接杆和旋转阀连接可靠,操作灵活。1.11 采用脚踏杆操纵空气锤,连接脚踏杆的拉簧应有效。1.12 电气控制盒结构牢固,关闭严密,与空气锤启动开关之间的导线应装在金属管内。1.13 熔断器符合设计要求,无不合要求或用金属丝片代替的现象。1.14 启动按钮应有明显的开、关标记,并启动灵敏。1.15 曲轴与连杆连接牢固,无裂损象。1.16 轴承座应无松动现象。1.17 旋阀与操纵系统的连接可靠,方向吻合,工作循环正常。1.18 外露传动部分要有安全防护装置,连接牢固,可靠。2 行为检查2.1 操作前检查所用的工具确实良好,齐备、气压完全符合
3、规定。2.2 开动设备前,应检查电气接地、防护装置、离合器等是否良好。加好润滑油。2.3 车间内温度较低时,规预热锤头、锤杆、胎模和工具,以防断裂。2.4 更换上、下砧时,应用适当垫铁托住锤杆。2.5 空气锤必须在“空行程”的工作循环下启动。在飞轮转速达到正常时,才开始工作。2.6 严禁超负荷锻打。2.7 工作中发现异声,要立即停车检查。2.8 除空气锤操作者外,严禁任何人踩脚踏杆或板动手柄。2.9 空气锤、模具符合下列要求:1) 在锤上使用的各类夹具,其钳回的形状、大小与锻件的形状、大小一致。2) 硬度不高于 HRC45;3) 冬天模具预热在 200左右。2.10 在传送锻件时不得有投掷现象。2.11 掌钳工做到手指不置于两钳把之间。钳子放在体侧而不放在腹部或胸前。2.12 不得打冷料或过烧坯料。3 作业环境3.1 车间道路必须符合 TJ2277(试行)规定,并保持畅通。3.2 易燃易爆物品不放在加热炉或锻件堆放处。3.3 锻造操作机运行及热锻件运送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和站人。3.4 车间内物件堆放不过高,而且要可靠。3.5 红热工件、工具、夹具不准随意乱放。3.6 空气锤利用自然采光为主, 不足时应按国标 TJ3479 规定设置人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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