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及培训教育讲解了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及其涵盖的具体作业类型,包括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焊、割)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文章强调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和技能培训,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同时指出,持有操作证的人员需定期参加复审,确保其持续具备从事相关作业的能力。对于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文件规定必须由有经验的师傅带领和监护,并且在岗位上实习不少于半年,之后才能参加培训和考证。文件还明确了对安排无证人员独立作业或未按规定复审的人员继续作业的责任追究机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证、证件复审、体格检查等工作由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及培训教育适用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与培训,特别是涉及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焊、割)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领域的企业和单位。该文件为这些企业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方针,帮助其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流程,确保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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