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常识复习题安全生产法1.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3)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20)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8)4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31)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6.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36)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
2、伤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43)8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44)9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46)1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6)11.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57)1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6
3、4)1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0)职业病防治法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20)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结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30)3.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4.用人单位应当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
4、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31)5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6.劳动者应当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31)7.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32)8.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9.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32)10.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36)(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5、;(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利。(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 446 号令)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1)超能
6、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2)瓦斯超限作业的,(3)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4)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5)超层越界开采的,(6)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7)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 号令)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3)(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 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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