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苏盐城响水县“3.21” 、我县双胜镇“3.1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南市安委会办【2020】5 号、仪安委【2020】5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及中、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
2、责任,对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严防死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城市管理股,由 xx 同志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三、工作重点(一)排查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为落实户外广告设施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我局将督促权属单位排查户外广告设施结构、功能、破损程度等情况,对户外广告设施重点部位检查维护;落实暴雨、大风、雷击、漏电等条件下的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
3、;加强对城区商业平面广告、条幅、气拱门、高立柱广告设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设置稳固性不强或恶劣气候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二)防范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对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的违法建(构)筑物、摆摊设点、 停放车辆、 堆码物品等影响安全消防的安全隐患。(三)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加强对城区广场、临街商业店铺、校园周边、车站医院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禁止擅自在城区举办商业促销活动,防止因人员聚集造成推搡、 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 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四)加强建筑工地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建筑施工作业场所应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对出现破损的警
4、示标志要通知负责人及时进行更换处理。同时全面对城市管网、地下管线、低洼路段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摸排,对破损的井盖、道路等及时进行更换和修补,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五)加强弃土、沙石等运输车辆的监管。严禁车辆超高、超限、带泥上路以及沿途抛撒滴漏,防止因车辆超高超限等行为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六)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安全检查。提高安全生产认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特种作业车辆检修、维护与管理。增强对填埋场截洪沟巡查力度,确保三级截洪沟水系畅通。督促现场工作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七)加强对办公场所的安全检查与监督。确保电脑
5、、空调、饮水机、取暖器等用电、用水、用气设施和门窗防盗设施以及消防灭火器材的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人身财产损失。(八)加强对单位执法车辆、环卫车辆的检查检修。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保障出行安全;同时对驾驶员要加强安全行车教育,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严禁超速、酒驾、不系安全带、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四、时间安排从 2020 年 4 月至 12 月,集中 9 个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全面部署、隐患排查、集中整治、和巩固提高四个阶段。(一)全面部署阶段(4 月)局属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及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目标、
6、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广泛宣传发动。(二)隐患排查阶段(5 月至 7 月)各股室、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及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集中整治阶段(8 月至 10 月)各股室、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对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将反复存在的安全隐患作为整改重点,倒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四)巩固提高阶段(11 月至 12 月)全面详细总结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经验和不足,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加以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纠正,紧密围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股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的部署要求上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分头落实。(二)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各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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