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梅花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从 2020 年11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底,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起来,压紧、压实责任,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 有效压降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事故。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
2、场所,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有严重影响的事故发生。(二)坚持条块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突出专业性和精准性,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 加强工作指导, 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本辖区内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认真制定有针对性整改举措并狠抓落实。(三)坚持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三、整治重点(一)整治行业领域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在园区企业(含化工原料使用、垛堆堆集、粉尘涉爆的
3、木材加工) 、危废固废(含废旧物资清理) 、交通运输、道路交通(超载超限) 、建筑施工、加油站、商业场所、城市地下管网、城镇燃气、消防及火灾防控、特种设备和集贸市场、文化宗教场所(网吧、娱乐场所、宗教场所等) 、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校园和校车、油气输送管道、农业机械(烘干设备等) 、电力、铁路运输、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 、塑料大棚等 20 个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二)整治重点内容突出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的落地落实,聚焦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
4、导向, 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成效。1、党政领导责任。重点整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镇三套班子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出台三套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消除监管盲区漏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例会重点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风险及隐患,重点解决落实专治办汇总出来的所有问题。2、部门监管责任。重点整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各部门和单位制定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及任务清单,细化分析部门方面存在的问题,分
5、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开展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出专门工作方案并具体实施。3、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整治:企业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别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时序安排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开始,2
6、021 年 12 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分为三个阶段开展:(一) 动员部署阶段 (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12 月上旬) 。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简称“镇专治办” ) ,统筹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12 月下旬报送镇专治办。(二) 排查整治阶段 (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底) 。各部门、各单位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并把整治情况报送镇专治办。同时,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 2020 年12 月底前,基本完成 2020 年以来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梳理汇总大排查大整治中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 没有完成整改的, 书面说明情况报送镇专治办,专治办汇总集中整治并提供问题隐患清单。二是 2021 年 1月至 3 月底,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省、市、县“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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