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作业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是指通过落实相关各方管理责任、开展全过程管理和进行量化评价考核,实现输变电工程安全制度执行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现场布置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确保施工安全。第三条 公司在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的同时,鼓励技
2、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倡导积极采用有利于保障施工安全的技术装备、施工工艺和管理方式。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建设管理输变电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 管理职责(一)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监督、指导、评价、考核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三)引导各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设标准化施统一配送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技术创新、推广应用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第六条 公司管理职责(一)贯彻落实本办法,监督、检查、评价、考核参建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3、化管理工作。(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教育培训和学习交流,组织研发和推广应用新型、适用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三)监督所属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统一配送工作。第七条 管理职责(一)落实本办法,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有关管理制度,技术标准,检查、评价、考核工程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二)组织审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中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内容,按规定在合同中计列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提供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监督施工企业按合同约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足额投入。(三)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落实,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4、工作不称职的管理人员,提出撤换要求,并对相关人员、单位提出考核意见。组织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学习,经验交流活动。第三章 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第十一条施工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按标准化要求为工程现场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做好日常检查、保养等管理工作。按标准化要求布置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现场,教育、培训、检查、考核施工人员按规范化要求开展作业,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标准详见附件 2。第一节 安全防护设施第十二条安全隔离设施(一)危险区域与人员活动区域间、带电设备区域与施工区域间、施工作业区域与非施工作业
5、区域间、地下穿越入口和出口区域、设备材料堆放区域与施工区域间应使用安全围栏实施有效的隔离。安全围栏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二)高处作业面(包括高差 2m 及以上的基坑,直径大于 1m 的无盖板坑、洞)等有人员坠落危险的区域,安全围栏应稳定可靠,并具有一定的抗冲击强度。(三)变电工程滤油作业区和油罐存放区等危险区域、相对固定的安全通道两侧应采用钢管扣件组装式安全围栏或门形组装式安全围栏进行隔离。(四)带电设备区域与施工区域间应采用安全围栏进行隔离,安全围栏宜选用绝缘材料,并满足施工安全距离要求。(五)施工作业区域与非施工作业区域间、设备材料堆放区域四周、电缆沟道两侧宜采
6、用提示遮栏进行隔离。第十三条孔洞防护设施(一)施工现场(包括办公区、生活区)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物品坠落的孔洞应采用孔洞盖板或安全围栏实施有效防护。(二)盖板应满足人或车辆通过的强度要求,盖板上表面应有安全警示标志。(三)直径大于 1m、道路附近、无盖板及盖板临时揭开的孔洞,四周应设置安全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牌。第十四条施工用电设施(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标准布设。施工用电设备在 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 千瓦以上时,应编制安全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 50 千瓦以下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施工用电专篇,明确安全用电和防火措施。(二)现场生活、办公、施工临时用电系统应实施有效的安全用电和防火措施。(三)直埋电缆埋设深度和架空线路架设高度应满足安全要求,直埋电缆路径应设置方位标志,电缆通过道路时应采用套管保护,套管应有足够强度。(四)各级配电箱装设应端正、牢固、防雨、防尘,并加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附近配备消防器材。(五)总配电箱、开关箱内应配置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内应配有接线示意图和定期检查表,由专业电工负责定期检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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