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施工临建设施规定讲解了施工现场办公、生活、生产临时建筑的消防安全要求。规定指出,办公、生活临时建筑不应超过 3 层,生产临时建筑应为单层建筑,临时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2 米。房门净宽不应小于 0.9 米,使用面积超过 30 平方米的房间,其房门净宽不应小于 1.2 米。室内最大疏散距离不应大于 15 米,房间门距楼梯口不应大于 20 米。临时建筑的围护结构应采用难燃或不燃材料,屋面面层应采用不燃材料。有动火作业的临时建筑、易燃易爆及可燃物库房和发电机房、变配电房的门应向外开启,且房门净宽不应小于 0.9 米。房间分隔为可燃材料时,应每隔 30 米用不燃材料设防火分隔。过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安装,过道宽度不应小于 1.1 米。楼梯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宽度不小于过道宽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施工临建设施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以及与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相关的所有人员。该规定旨在确保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的消防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