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措施审批制度讲解了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等,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建设单位负责监督和管理监理单位对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执行情况。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应对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未经审批的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不
2、得实施。对于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管理内容及要求包括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及运行交叉作业、烟囱施工技术措施和水塔施工技术措施。本办法一经发布生效,相关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必须按本办法规定实行制度化管理。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措施审批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企业,以及涉及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及运行交叉作业的工程项目。该制度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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