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设备的副部长安全职责1、对本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工作负具体管理责任。2、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严厉制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3、主动协助部长抓好日常的各项安全卫生工作,及时解决生产(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4、支持、指导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5、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做到生产必须服从安全。6、参与或组织部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发现的隐患(问题) 及时落实整改措施。7、参与或主持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制订或修订,督促各作业区(单位)健全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并认真贯彻实施。8、主动参与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中毒事故的抢救及调查、 分析和处理,并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9、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确保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同步进行。10、参与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并及时做好检查、考核和监督落实工作,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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