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活动组织和管理制度1、一般规定1.1 经常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实施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交流学习先进的安全生产经验,提高公司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素质, 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素质, 使“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方针深入人心。1.2 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活动组织主体,应会同公司各级工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活动。1.3 工程项目部、生产车间作为基层作业单位,应积极配合、参与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并提供各类条件,使活动真正有实效。2、利用各种会议、黑板报、宣传窗、安全图
2、片、标牌等宣传媒体,开展广泛的、具体生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3、利用全国性的“百日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周”等活动,结合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4、通过出题答卷、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定期和经常组织对职工安全生产素质状况的全面和有针对性的调查分析活动,针对调查结果采取可行、有效的提高措施分步落实。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的工作进行开展。5、利用雨休日、工休日开设文化补课,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系列教育和经常性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实际收效。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部门和人员之间的沟通,分析评价、交流、总结日常安全生产工作。7、经常性的开展诸如消防器材使用、火灾与爆炸应急处置、个人救生演练等各种安全技能演习,宣传相关安全技术知识,使职工熟悉有关安全器材的使用,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做到正确判断、处置和求生,提高自防自救能力。8、对发生的或典型的各类安全事故进行科学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并联系生产作业实际,开展群众性的事故预想预知活动,以确定预防事故的重点,制订预防措施。9、 班组安全活动、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考核奖罚等作为重要的安全生产活动,应具体参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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