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坑支护结构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 、安全监理依据(仅为基坑支护有关规定,其他依据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依据中已有说明)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 ;2、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及其有关说明;3、基坑支护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有关资料;4、基坑周边建筑物,公用设施分布,地下管网、交通、水域、道路、地面临时荷载的堆放情况等相关资料; (二)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开工前的安全监理内容:1)参与深基坑设计图纸的专家评审及基坑支护结构工程施工的设计交底;2)审签承包单位制订的基坑支护施工安全方案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3)督促承包单位落实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2、4)对于基坑支护结构施工的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督促承包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生产设施和施工前的验收工作;6)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 2、 基坑支护施工及使用阶段的监理内容:1)基坑支护施工过程: (1) 、认真现场巡视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定、设计施工;(2)对相关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正确执行操作规程;(3) 、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持证操作,机械设备运转正常;(4) 、进场有关建筑材料、严格按建材进场规定检查送样,验收;(5) 、严格检查支护结构施工的少工减料现象出现,以免造成施工质量低下,对地下施工阶段造成安全隐
3、患;(6) 、加强现场施工时设备、机械安全用电的检查;(7) 、机械设备在施工作业时要加强对周围安全范围的管理检查,防止机械设备倒塌时造成人员伤亡;(8)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严格监控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确保支护结构能满足基坑施工安全要求;(9) 、现场监理人员每日或雨后必须与施工单位安全员一起检查土壁及支撑的稳定情况,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继续施工,严禁将土和其他物件堆放在支撑上;(10) 、根据现场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每天对支护结构、边颇土体、相邻建 筑 、 道 路 的 位 移 和 沉 降 进 行 观 测 , 监 理 复 测 并 做 好 记录;(11) 、其余有关安全施工规定,详见监理细则有关内容
4、。2) 井点降水过程:(1)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破坏基坑壤结构。基坑开挖前标明地下管线排列的位置,以避免损坏地下管线及有利于在开挖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2) 、基坑开挖后,基坑内不允许有积水现象产生;(3) 、对于勘察资料中反映的地下水位较高的开挖场地,要有专项的降排水技术和安全措施;如果开挖后发现地下水位与资料不符,要求施工单位暂停开挖,做好专项排水方案经监理审核后,才能继续进行施工;(4) 、现场检查降水效果,注意在降水过程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发现不良现象及时通报,降低降水速度或改变降水方案,以防安全事故发生;(5) 、降水深度以设计基坑深度以下 2
5、00mm-300mm 为宜,不宜降水过深, 以免对支护结构和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3) 基坑开挖过程:(1) 、施工单位申报的专项方案要包括土方工程开挖,现场要按认可的方案进行开挖,监理人员全程跟进检查; 、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勘察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一旦具备开工条件须出具挖土令方能基坑开挖;(2) 、挖土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3) 、挖土时要注意基坑侧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处理;(4) 、用挖土机械施工时,严格注意挖土机的作业范围内,不能有其他机械和工人作业;局
6、部人工挖土时,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 2-3m,堆土要在基坑边缘 1m 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5) 、开挖时要按要求搭设专用通道供工人上下,不允许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基坑。(6) 、工人下基坑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坑内必须设置稳定可靠的逃生通道;基坑中有积水时,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及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要求施工人员穿戴防护用品,监理要加强巡查工作。(7) 、基坑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注意土壁或支护体系的变异情况,如发现破体有裂缝或局部塌落现象,要及时支撑或改缓放坡,如发现支护结构有渗水、流砂、流泥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8) 、基坑周围不得搭设临时工棚设施;(9) 、夜间施工时,基坑要保持有足够的照明,采用 36V 以下安全电压,并在现场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标志;(10) 、施工单位应根据基坑内具体情况做好相关防火措施; (11) 、每日及雨后必须检查基坑侧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或站立;(12) 、机械挖土时,起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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