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地标准化建设评比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交通集团关于“五化”的管理要求,实现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平安工地建设水平,把本项目施工工地建设成全省一流文明工地,根据陕西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及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合同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地标准化建设评比奖励基金及分配原则。奖励基金来源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投标人报价第 200700 章之和的 1%,其中 0.5%含在投标人报价中,另外 0.5%为业主配套的奖励基金;第二部分为建设期间各种违约金。第二章 考评内容
2、和评分办法第三条 工地标准化建设考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管理处施工标准化活动领导小组对项目经理部、预制场(含钢筋加工场) 、拌合站(含库房、工地试验室) 、施工便道等内容进行单项考评。第四条 考核分项内容(一)项目部驻地建设。参照招标文件和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建设项目工地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 的要求, 对驻地办公生活用房功能布局、驻地建设、标志标牌、安全环境建设及临建资料等内容进行考评。(二)预制场(含钢筋加工场) 。参照招标文件和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建设项目工地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预制场和钢筋加工场功能布局、场地建设、机械设备、安全环境建设、公告牌及临建资料等内容进行考评
3、。(三)拌合站(含库房、工地试验室) 。参照招标文件和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建设项目工地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拌合站、库房和工地试验室功能规划、场地建设、机械设备、材料存放、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公告牌、安全环境建设及临建资料等内容进行考评。(四)施工便道建设。参照招标文件和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建设项目工地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便道质量、道路标识牌、便道交通安全设施、文明工地及临建资料等内容进行考评。第三章 考核标准及办法第五条 建设完成后,管理处组织对各合同段工地标准化建设统一验收考核。项目经理部、预制场(含钢筋加工场) 、拌合站(含库房、工地试验室) 、施工便道建设考核评比采用
4、单项百分制打分法。具体先对各分项进行考核打分,然后根据各分项汇总得分,最后按照各单项总得分分别进行排名评比。第六条 施工单位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项目经理部、预制场(含钢筋加工场) 、拌合站(含库房、工地试验室) 、施工便道建设各单项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评比,其中:(一)项目部驻地建设评比内容共 5 项,分别为:驻地办公生活用房功能规划 10 分,驻地建设 50 分,标志标牌 10 分,安全环境建设 25 分,临建资料 5 分。(二)预制场(含钢筋加工场)建设评比内容共 6 项,分别为:预制场和钢筋加工场功能规划 10 分,场地建设 40 分,机械设备 20,安全环境建设15 分,公告牌 10 分,
5、临建资料 5 分。(三)拌合站、库房、工地试验室建设评比内容共 8 项,分别为:拌合站、库房、工地试验室及办公生活用房功能规划 5 分,场地建设 30 分,材料存放 15,机械设备 15 分,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10 分,公告牌 5 分,安全环境建设 15 分,临建资料 5 分。(四)施工便道建设评比内容共 5 项,分别为:便道建设情况 50 分、交通安全设施 15 分、标志标牌 20 分、文明便道 10 分、临建资料 5 分。第四章 奖 罚第七条 奖励原则按照各单项(除预制场外)考评结果,对前三名分别奖励人民币 10 万元,对预制场考评结果前三名分别奖励人民币 20 万元。其中该合同段奖
6、励金额的 2%奖励项目经理,奖励金额的 1.5%奖励项目总工。第八条 施工单位的处罚原则对各单项考评排名后两名,最后一名处罚人民币 10 万元,倒数第二名处罚人民币 5 万元。工地标准化建设规模达到省交通厅指导意见要求的可免予处罚,达不到指导意见要求的一次性处罚人民币 20 万元。第五章附 则第九条 该奖励基金专属奖励一线广大干部职工, 以激发广大职工的热情,获奖单位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一经发现,将扣回奖金。第十条 凡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或干扰考评结果的情况,扣回已发奖金,从重处罚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给予全线通报批评。第十一条 本办法仅适用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地标准化建设。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解释。附件:项目部驻地、预制场(含钢筋加工场) 、拌合站(含库房、工地试验室) 、施工便道考核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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