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四川铁投、绵南公司安全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决定,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2) 、按照绵南公司安全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合同段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突出“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工程的各个环节,检查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达标, 督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 确保施工安全。3) 、负责督查安全隐患的排除和危险源的监控工作,核实安全生产资金到位情况,核查安全生产设施落实情况,审查安全生产实施方案。4) 、驻地办安全生产工作小组负责检查、督促全路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所辖标段的安全生产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并积极配合总监办和业主对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5) 、认真审核施组中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关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审批开工报告。6) 、 检查施工中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整改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参与单位工程安全技术交底。7) 、在每次工地例会中,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议题,在监理月报中,要详实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8) 、制定驻地办安全生产规程,明确相关岗位责任,并检查监督落实到位。9)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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