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每周至少一次隐患排查讲解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发布的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该办法强调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的重要性,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担任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并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办法要求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确保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责任人信息填报、报备、公示等工作。同时,办法还详细规定了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的具体安全职责,包括建立安全包保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能培训、保证安全投入、定期检查和应急救援预案等。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每周至少一次隐患排查适用于取得应急管理部门许可的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带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这些企业需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明确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并落实相应的安全职责,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位,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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