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水害应急预案讲解了矿井水害应急处理的具体措施和各相关人员的职责,旨在提高矿井应对水害的能力,确保灾情出现时能够及时、快速、有效地组织救灾人员及提供物资补给,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该预案详细列举了矿长、矿总工程师、矿副总工程师、各副矿长、矿山救护队队长、通风科长、技术科长、机电科长、材料供应科长、矿调度值班人员、区队班长、考勤和矿灯房负责人、运搬工区区长、医院院长、行政办公室主任、保卫科长、值班话务员等人员在救灾中的具体职责。预案还强调了在井上下发生重大水灾事故时,发现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事故性质、地点及遇难人员情况,并迅速组织自救、互救或设法安全撤离灾区。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应立即向矿
2、值班人员汇报,并通知救灾指挥部成员集合,分工负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预案指出,救灾指挥部应首先了解事故性质、地点及遇难人员情况,制定救灾方案,采取切断电源、反风、直接救灾、封闭事故区域等方法进行救援。预案还强调了下井人员应熟悉避灾路线,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到达安全地点。矿井水害应急预案适用于煤矿企业及其下属各部门和人员,特别是矿长、矿总工程师、矿山救护队队长、通风科长、技术科长、机电科长、材料供应科长、矿调度值班人员、区队班长、考勤和矿灯房负责人、运搬工区区长、医院院长、行政办公室主任、保卫科长、值班话务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该预案对于提升煤矿企业的水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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