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讲解了企业为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该制度明确了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目的,适用于整个市场的全体职工。制度详细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职责,包括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制定发放标准,物业部负责采购、质量验收及发放工作。同时,制度强调了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级管理、集中审批和统一发放原则,并要求各部门严格遵守发放标准,做好记录。新职工需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职工,将暂停发放防护用品。此外,制度还强调了职工进入市场时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公用防护用品需要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作他用,使用前后均需检查和维护。对于计划外的劳保用品,需要由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发放。劳保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的企业和机构,特别是那些有较高安全风险的生产型企业。该制度不仅适用于企业的管理层和人力资源部门,也适用于一线员工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并遵守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规范,从而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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